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全文檢索 說明
網站地圖 回首頁 ENGLISH PDA
常見問答 警政信箱 雙語詞彙 RSS訂閱

貼心服務區塊
網路報案
警政法令諮詢服務
社區治安會議
警察服務聯絡站
推行守望相助的工作
外國人服務資訊
招標公告
市民論壇
臺北市退休警察人員協會
主題專區區塊
政府資訊公開專區
婦幼專區
青少年專區
鑑識中心專區
防制詐騙專區
犯罪預防宣導專區
轄區概況區塊
您的電腦並沒有安裝FlashPlayer,為了讓您瀏覽網頁更加順暢,建議您下載安裝。
::: 首頁 > 為民服務 > 便民查詢 > 警政法令諮詢服務 > 警政法令釋示查詢

若不做條件設定,將列出所有的案類在下列列表中。
下列的列表將會依你所搜尋的條件列出相關法令,您可直接點選「法令項目」進入內文查閱

訪客人數:39861

警政法令釋示列表
發文字號 發文者 主旨 摘要
北市警行字第09936022300號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內政部警政署函釋有關進口辣椒劑防身噴霧器應否取得許可疑義案,請 查照。 一、依據內政部警政署99年1月4日警署行字第0980187788號函辦理。二、旨揭疑義請參....
警署刑防字第0980013715號 內政部警政署 有關查處未滿7歲之人有觸犯刑罰法律行為之案件,請依說明三照辦,並轉屬知照。 一、對於未滿7歲之人,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者,查自65年迄86年間,依據該時期少....
北市警保字第09840065600號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有關查獲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第1項之槍枝移送管轄權疑義,請 查照。 一、依據內政部98年5月25日內授警字第0980870865函辦理。二、按刑法第38條第1項第....
警署交字第0950146878號 內政部警政署 函 各單位執行交通違規取締勤務,如取締對象受傷,應以救護傷患為第ㄧ要務,請 查照。 ㄧ、依據立法院尹委員伶瑛95年10月2日上午10時於立法院中興大樓3樓會議室召開有關....
北市警行字第09544271500號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函 關於警察機關取締違反大法官釋字第617號解釋文所指猥褻資訊或物品案,暫定原則如說明二,請轉知所屬遵照辦理,請 查照。 一、依據內政部警政署95年11月2日警署行字第09501421621號函辦理。二、有關內政部....
外禮三字第09401267900號 外交部 函 有關懸掛「使」、「外」字車牌車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應如何處置乙案,本部意見復如說明,請 查照。 有關懸掛「使」、「外」字車牌車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應如何處置乙案,本部意....
院臺農字第0930080650號 行政院 函 所報有關犬隻等動物噪音查處方式1案,請照本院相關單位意見辦理。 一、復92年12月4日農牧字第0920040758號函。二、檢附本院相關單位意見1份。
部退四字第0912159452號 銓敘部 書函 公務人員之父或母再婚所收養之子女仍屬公務人員撫恤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之兄弟姐妹,請查照轉知。 一、依據教育部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臺(九一)人(三)字第九一○八九六八一....
公保字第9006601號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函 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所稱「服務機關」之認定,請依說明辦理並轉知所屬,請 查照。 一、依據本會九十年十一月十三日九十年第十二次委員會附帶決議辦理。二、按公務人....
公保字第9101038號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函 有關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自行延聘律師辯護,所屬機關於核發該延聘律師輔助費用時,應否適用政府採購法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一、復貴公司民國九十一年一月十八日油法發字第○九一○○○○五一六號函。二、按....
(八九)警署刑司字第50378號函 內政部警政署 函 「泡沫紅茶店」或「漫畫書店」等場所負責人或管理人,縱容少年深夜逗留或消費情事,是否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疑義案,釋如說明二、三、四,請 查照。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八十九年二月十六日北市警少字第八九二一八一七二○○號....
九十局考字第037873號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書函 有關於假日奉派參加研習之公務人員,可否准予補休或支領加班費疑義一案,復請 查照。 一、依據貴部九十年十月二十五日台(九十)內人字第九○六五九六九號書函辮理。二....
經(八九)商字第89217093號 經濟部 函 所詢「娃娃機」是否屬電子遊戲機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 一、復貴署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一日雄檢茂河八九偵一六一四三字第五九六二四號函。二....
台九十勞動三字第0050133號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書函 有關電子遊戲場業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疑義一案,復請 查照。 一、依據內政部警政署九十年十月九日(九十)警署行字第二一七一二O號函轉貴院九....
台(九十)內役字第9079615號 內政部 函 關於「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第二條第四款所稱「法定義務」補充規定如說明, 請查照。 依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第二條第四款規定:役男基於法定義務出席作證、答辯,經提出....

目前顯示第 1 至 15 項,共 3 頁; 上一頁 | | 下一頁

無障礙標章
自85年12月15日起 ,
第 7959174 位訪客
OWAmail | 本局位置 | 隱私權政策 | 著作權聲明 | 網站安全政策 | 聯絡我們 | 檢舉貪瀆不法
‧本網站內容使用正體字   ‧網站最後更新時間:2010/09/03
‧地址:10042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電話:(02)2331-3561╱單位通訊錄
‧檢舉貪瀆信箱:iab@tcpd.gov.tw ‧政風檢舉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7樓政風室
‧政風檢舉專線:(02)2388-7110、傳真:(02)2388-7125
‧本局各外勤單位24小時為您服務;內勤單位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7時30分
‧版權所有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建議使用瀏覽器IE6以上版本/最佳瀏覽畫面設定 1024*768
本連結將以新視窗開啟至我的E政府 本連結將以新視窗開啟至臺北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