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項 為積極處理、迅速回應您的建議、投訴事項,請您就諮詢項目,陳情內容或警政興革事項提出具體建言,其他與警政無關之建議、情緒表達、惡意攻訐謾罵等,本局將不予處理。民眾利用本信箱陳情時,其抒發情感理應有所節制,並應避免不實之情緒批評及惡意攻訐謾罵等情事,且因本信箱案件均經過確認程序,如有涉及毀謗、誣告及冒用他人信箱等,發表該言論者將負相關法律刑責,特別提醒您。另冒用他人信箱陳情者,亦將負冒用法律責任。敬請使用信箱民眾特別注意配合。
二、使用說明 凡您對於本局為民服務、外事服務、電腦犯罪、保全業務服務及本站有任何的意見,均可透過本信箱反應,只要您輸入姓名、電話、E-MAIL帳號及反應內容,按送出後,系統會自動E-MAIL給您一個編號及查詢密碼,我們將會在處理後提供查詢處理內容。 填寫基本資料時,請您務必留下正確的聯絡資料 (本局對反應人身分及資料嚴予保密),若無具體事證,本局將不予處理。
三、處理流程 本局收到您的反應信件後,由本局公共關係室負責分信,交由相關單位6個工作天內處理並提供查詢處理內容;若您反應事件牽涉數單位,需要2個以上單位處理,則可查詢到相關處理單位的處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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